為什麼註冊伴侶關係和民事結合都不能取代婚姻? 

2023年9月5日,香港終審法院在岑子杰的同性婚權案中裁定,香港政府根據《香港人權法案》第 14 條(保障私隱權利)有法定義務,承認香港同性配偶的法律地位([2023] HKCFA 28)。法院亦要求政府於 2025年10月前制定替代框架,承認香港同性配偶。而完全承認同性婚姻仍然是替代框架中的一個選項。

婚姻平權協會 的立場是什麼?

婚姻平權協會促請香港政府停止把同性伴侶排除於婚姻制度之外。只有完全承認同性婚姻,才能真正彰顯平等與尊重,保障同性配偶及其家人得到應有的認可和安全感。

終審法院要求政府提出替代方案,為什麼 HKME 堅持爭取同性婚姻? 

終審法院明確指出,政府是可以承認同性婚姻。HKME 認為,同性婚姻是替代框架中的最佳答案,因為同性婚姻是唯一能保障同性配偶獲得應有的尊重與保障。根據民意調查,支持同性婚姻的香港市民達 60%。 

核心權利呢? 

同性伴侶希望結婚的原因與所有人相同 – 因為他們彼此相愛,並承諾從今以後共同生活。正如大多數伴侶都不會想用民事結合或伴侶關係取代婚姻一樣,同性伴侶也不應該被迫接受其他較次等或不同的形式。

民事結合呢? 

民事結合雖然比完全沒有法律承認好,但它本質上只是重新包裝的歧視。事實上,曾經實行過民事結合的18個司法管轄區中,最終都擁抱同性婚姻,希臘就是最新例子。

民事結合有哪些問題? 

民事結合不像婚姻那樣得到社會認可和地位 – 民事結合作為一個獨立的、較次等的法律系統,反而強化了污名,令同性配偶繼續受到歧視。在法律層面上,民事結合不能提供與婚姻相同的保障、清晰度、安全感和實際保障。當一般人說:「我們結婚了。」相信大家都能理解當中意思,但如果創造一個獨立的法律地位,前線急救人員、僱主、警方、企業可能都未必理解。

在社會層面,民事結合會帶來許多日常問題,例如不必要的解釋或是「被出櫃」。對企業而言,為同性伴侶設立一套獨立的制度也意味着額外的行政成本。美國新澤西州民事結合檢討委員會:「民事結合對同性伴侶來說是一種不充份的伴侶關系承認形式,而新澤西州民事結合法案也未能有效保障他們的權益。」簡而言之,民事結合不能取代婚姻這個簡單、公平和且人人理解的方案。